阳东区原副区长陈华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党职与公职

更新时间: 2026-09-30 浏览:7928

经过阳江市委的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此前怀疑阳江市阳东区委原常委及区政府副区长陈华清的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展开了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陈华清逐渐丧失了理想与信念,背弃了初心和使命,公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他不仅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还接受了宴请并收受了各类礼品。在职责与权力的行使中,他突破了纪律与法律的底线,将原本属于党和人民的公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及推动石场投资等方面牟利,并非法收受了大量财物。陈华清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廉洁自律要求,且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涉嫌犯罪,并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性质严重,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因此必须受到严厉的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阳江市纪委常委会的研究,报请阳江市委批准,决定对陈华清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阳江市监委决定解除其公职,取消其阳江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的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进行依法审查和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交处理。